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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围新村4排18栋房产

· 2024-08-28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402269 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围新村4排18栋房产
起始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新围路新围新村
面积/数量 2021.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0年(分两次履行,第一个 5 年合同到期后,若承租方有意向继续续租且无违约行为,将对出租价格重新评估后进行续签,起租日以竞拍成功后合同签订日为准) 免租期 6个月(含租期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16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租金按每两年5%的比率递增(即第2/4/6/8/10年分别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宿舍
履约条件 履约内容要求及说明
物业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使用要求
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
安全使用: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装修及改建要求: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租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依法经营要求: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
装修要求及说明:房屋装修图纸(包括户外广告等)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因户外广告等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收益等归承租方所有。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合同签订要求及说明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其他补充说明 项目位置:本项目物业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围新村4排18栋房产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建筑状况: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围新村4排18栋房产,整栋出租
权属情况:为深圳市光明区辰智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无房产证,有权属说明。
规划建设手续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消防手续情况:无
抵押、查封情况:无
物业其他情况:内部毛坯,外立面已装修完成
计算租金面积:2021㎡
出租用途:商业、宿舍
租金底价:本项目租赁期内首年月租金底价为16元/㎡/月,含税。
租金递增情况:租金按每两年5%的比率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帐至招租人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下月租金。
租赁期限10年(分两次履行,第一个 5 年合同到期后,若承租方有意向继续续租且无违约行为,将对出租价格重新评估后进行续签,起租日以竞拍成功后合同签订日为准)
免租期:6个月(含租期内)
物业管理费:无
其他费用因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承租方在交易机构确认收到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持与招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租赁押金转账凭证递交至交易机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其他未中标(成交)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返还。
3、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销申请,不提交报价(但其他意向方已提交报价的除外);
(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6个月租金(以最终中标(成交)价计算),且须同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无
原租方名称:无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不允许转租、分租,如发现转租、分租行为,承租方需在一个月内无条件腾空物业交还给招租人。
确定承租方后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1、本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如有主管部门确定违建物需拆除的,由出租方承担拆除及相关费用,承租方承租方不得因上述情况发生争议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违约要求和赔偿责任。承租方不得因上述情况发生争议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违约要求和赔偿责任。2、承租方不得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如承租方被出租方或相关部门要求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的,承租方不得因上述情况发生争议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违约要求和赔偿责任。
3、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实际情况及周边的相关情况,知悉该物业相关条件,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竞投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按现状出租,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规划验收、不动产权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及补偿费用。
5、出租方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为含税,涉及租赁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如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一方承担。
6、物业履约租赁押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7、租金支付方式及违约金:应于每月5日前缴纳下月租金,逾期付款的,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违约金,相关约定以合同为准。
8、上述未尽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交易服务费:
①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②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招租项目交易事项信息:
(一)意向承租人登记方式和时间:
1.意向登记方式:线上登录阳光租赁平台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2.登记(报名)操作:意向承租人如确定参加意向登记,首先要在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网站办理登记(报名),方法为进入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网站(https://rent.szexgrp.com/),选择项目中心,选择意向项目的项目详情点击【立即报名】;如果是未注册为用户,请访问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网站(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register),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意向登记。
3.逾期未上传意向登记材料,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二)交易保证金相关事项: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
2.进行交易保证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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