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交通船 |
2 | 包件划分 | 本次招标共分1个包件 |
3 | 计划交船期 | 2024年 03 月 15日 具体交船日期均以招标人项目部通知为准。 |
4 | 工作内容 | 主要用于海上交通及补给运输 |
5 | 使用地点 | 青洲风电场海域及甲方指定的其他水域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1艘 |
7 | 设备能力 | 近海船舶,船舶总长不小于42 m,航速大于15节,载客人数不少于11人,船龄不大于4年,船上配有冷藏箱,舱容大的(具体要求)。 |
8 | 人员要求 | 本项目离岸较远连续航行时间超过4个小时,船员必须按《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配置,船员适任需持证上岗,人证相符;满足现场24小时作业、海事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 |
9 | 租赁方式 | 按月计量的方式进行租赁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暂定8个月); 具体租期均以招标人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
11 | 供油方式 | 甲供,船舶需由甲方安排安装船舶燃油智能信息采集设备,乙方要保证采集设备正常运行并进行必要维护,采集设备费用为3万元/艘(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在第一期船舶租赁费结算中扣除此费用)。 |
12 | 维修保养 | 乙方负责维护保养 |
13 | 其它要求 | 1、船舶应持有有效船舶证书和文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消防、通信以及防污染等设备设施并保障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2、严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进场。 3、船舶厨房应使用安全电灶,严禁使用厨用液化石油气的船舶进场施工。 4、违反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 5、不接受招标文件以外的附加条件。 |
中国交建项目
2024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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