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CZB12024006-1
项目名称: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
招标单位:池州市浦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经区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池州市浦兴乡村振兴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池州市浦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1.1 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拟建设原住民社区约122万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1.2 根据贵池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秋江新区地块建设项目土地整理约21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文旅、未来社区、公共
服务配套设施等;
1.3 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周边道路、水、电、气及雨污管道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1.4 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等。
2、项目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包含5个子项目工程,相关建设概况如下:
2.1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整理工程
土地整理工程包括梅里社区、民生村村域国土空间范围内全域整治区域内已批准实施方案内的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等项
目,面积193.23公顷;
2.2 原住民社区建设工程
建设高标准原住民社区,总用地规模58.05公顷,拟建设122万平方米,具体建设指标以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准;
2.3 秋江新区未来社区建设工程
建设现代未来社区,总用地规模约217.65公顷,具体建设内容以批准的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为准,包括建成
区的运营;
2.4 贵池现代农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周边道路、水、电、气及雨污管道等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建设;
2.5 绿色低碳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等。
3、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社会投资人+EPC+O模式实施,贵池区人民政府授权池州市浦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贵池现代农
村示范区(秋江全域土地整治)乡村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人+EPC+O的招标主体。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
人+EPC+O,并与中标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中标人持股比例不低于70%,同股同权,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亿
元。
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审计、运营、移交等相关管理工作。中
标人具有勘察、设计和施工等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的,有权承接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相关任务,无须二次招标。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按照市场化模式存续或清算解散。
本项目合作内容包括投资项目的一体化规划策划、一体化勘察设计、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和一体化运营。
(1)一体化规划策划。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整体的规划策划。按照经批准的秋江新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
制定高标准、高质量的区块规划策划整体方案、概念策划、城市设计等文件。
(2)一体化勘察设计。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整体的勘察设计管理。勘察工作主要包含工程的地质勘察、地貌测量、土石
方测量等。设计工作主要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和移交等相关工作。
(4)一体化管理。项目公司负责投资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工作文件的编制和报
批;负责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文件办理。
(5)一体化运营。项目公司根据合作范围内建设发展需求,积极参与项目合作范围内的运营,积极发挥商业资源整合优
势,引入品牌运营单位,借鉴已有招商经验,带动项目整体招商运营能力。
4、项目合作期:合作期10年(2024-2034年)。
5、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约70亿元。
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满足设
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1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
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2施工负责人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且为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
的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
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注: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注: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中电子
标准的通知》中电子
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
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
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存在以下情况的,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
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存在以下情况的,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
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现行相关规定执行):1.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
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2.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
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
致。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安徽省住房和
致。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安徽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
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
2.3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且为勘
1.1 勘察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 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1.3 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4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
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察单位(即负责勘察的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
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4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相关
证书,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9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
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5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但不
限于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5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
诺书)。
3、本次招标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3.1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资质要求职责分工可为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等,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
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牵头人委派,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未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职责与分工的将否决投标;
3.2联合体中各成员均应当具备相应的招标资质条件(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确定资质等级) 。
3.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领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中
应明确各成员施工任务。
3.4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3.5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
3.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五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17时30分)。
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
为准),递交方式为网上上传,逾期未上传的不予接收。开标地址: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2、本项目为全流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支持远程解密(详见 远程解密手册)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非加
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盘)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如递交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递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
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负责)(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石台路新港花园9号楼107门面(区新闻中心隔壁),联系人:程思,电
话:177566418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
予接收。
六
六、重要说明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
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j.chizhou.gov.cn/)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切换公
告(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2318357,0566-231821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2、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3、投标人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
七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网上参与投标后,必须在文件下载截止日期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由此造成无法参与
投标责任自负。
2、已入省主体库的企业,请直接使用办理的CA锁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模块中,选择品茗电子交易
系统进行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直接点击该链接下载: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d06a72c44a3b4073a658369071b2de1e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
(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
4、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登录
登录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
投标
标
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
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不见面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其授权委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评标
在线状态,其授权委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评标
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
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标委员会发出
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标委员会发出
的询标(如有)等信息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的询标(如有)等信息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5、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
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6、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
中心有限公司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点办理或在线办理,联系电话:0566-2318206。
7、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注册的其他内容,在本项目不作要求。
8、品茗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66-2318056。
八
八、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如使用电子保函或网银在线支付,具体操作如下:
1、
本项目投标人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缴纳方式的,必须登录池州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地址:
https://ggj.chizhou.gov.cn/jsgc/login进入【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找到对应项目后,选择保函方式进入到电子保函平
台进行线上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方法可参考: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
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在线支付。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
到下述指定账户,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
账户且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元)。
账户信息:
汇入行行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汇入行账户:179757888318
汇入户名: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九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j.chizhou.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公开发布。
十、联系方法
十、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池州市浦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为强
电话:17756657332
(二)招标代理机构:池州金桥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石台路新港花园9号楼107门面(区新闻中心隔壁)
联系人:程思
电 话:17756641866
(三)异议受理联系人:程思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17756641866
中标通知书领取:17756641866
退付保证金电话:0566-2318290
地 址: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东湖北路新港花园3号商业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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