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凤屿花苑4号楼211-215号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L2024192。
2、标的名称: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凤屿花苑4号楼211-215号店面。
3、标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凤屿花苑4号楼211-215号店面。
4、标的面积:821.87㎡。
5、装修情况:普通装修。
6、挂牌价:8900元/月。
7、租赁期:5年(含2个月装修期)。
8、装修期:2个月 。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从第2个租赁年度开始,每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单价均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以元为最小单位取整数收款)。
11、租赁用途:商业(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未载明。
13、履约保证金(押金):4个月租金。
14、交易保证金:567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 }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0830105872
16、公告时间:2024-03-06 至 2024-03-19。
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4-03-19 17:00:00
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①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②各意向竞租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租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租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租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看样时间:2024-03-06至2024-03-19(仅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13799225257
19、动态一次竞价:
(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4-03-06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2024-03-20 10:00:00,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20、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1、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 ) 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期:2024年3月14日;
(4)若竞租成功,标的将于原承租户腾空后7日内移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5)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承租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
(7)消防验收情况:已通过验收。
(8)若原承租人最终承租的,则租期自2024年3月15日起生效;
(9)承租人自行装修,经营所需的水、电、空调等设施设备均由承租人自行配备并承担一切费用。
22、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 = = = = ①现场办理: 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6)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7)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基本条款;
(8)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24、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5、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6、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7、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8、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9、报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5-22189025、22819006 传真:0595-22189023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邮箱:cyn@qzcq0595.com
30、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0595-22591811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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