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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香山国家森林公园投资有限公司:宁乡市香山户外体育运动营地给水项目设计采购需求公开

· 2024-02-05
一、功能及要求:

1、本次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相关报告、附件和图纸、编制概算书、提供设计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

2、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及附属工程,路面破除及恢复工程,土石方工程,新建加压泵站等,必须符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

最终设计费以工程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折合设计费中标优惠率及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计费规则进行结算,最终设计费以集团公司法务审计部或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金额为准。



二、相关标准

一、主要设计依据及适用规范标准

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2、《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

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5、《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20-2009

6、《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7、《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10、《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11、《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12、《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1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

1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14、 国家、地区相关规范、标准及政府部门要求。

二、供水规模设计

1、供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2、经计算,本项目七个片区及4 个加油站供水管网工程最高日用水量总量为2011.09m3/d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7天内完成(其中方案设计7日历天,初步设计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日历天),未按时提交按1000/天扣款,在结算中体现。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 宁乡香山国家森林公园投资有限公司。

 



五、服务标准

三、设计技术要求

1、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标准和内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2、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相关报告、附件和图纸、编制概算书、提供设计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保证图纸等通过相关图审及验收。

3、工程设计应在可研报告的基础上,坚持节约资源、少占耕地、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和降低造价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方案比选,确保设计结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4、供应商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供应商如果在其设计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采购人人拥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成果)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招标项目。

5、本工程的设计须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办法,以及长沙市下发的有关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规范或法规,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规范或法规进行设计。

四、成果文件要求

相关资料根据审查会议及审批需要打印,审批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不少于八份存档及电子文件光盘。

如增加文本数量,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提供,采购人不另行增加支付费用。

五、技术服务与配合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按评审审查意见修改,按时间及份数向采购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负责各阶段的设计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工程结算等配合工作,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等。)

2、协助采购人考察材料供应单位,并向采购人提出相关建议。

3、协助采购人在施工期间定期施工现场指导,施工期间原则每月不低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采购人。

4、协助采购人解决项目出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



六、验收标准

⑴国家对项目验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⑵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1付款人: 宁乡香山国家森林公园投资有限公司。

1.2付款方式:⑴最终设计费以工程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折合设计费中标优惠率及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计费规则进行结算,最终设计费以集团公司法务审计部或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金额为准。

⑵采购人按进度节点支付设计进度款,提交正式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0%,办理结算可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设计费余款结算金额的20%作为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费,待工程结算初审审定后结合项目后评价情况三个月内付清余款,在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当开具合法有效、符合财政支付局要求的票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⑶如果行业主管部门不要求审查设计成果,则设计费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成果作为支付依据(未办理结算的,只支付到合同金额的60%)。

2、不论是否中标,本项目无任何投标费用补偿。项目采用全费用包干,供应商应充分了解上级政策要求、实地踏勘现场实际情况,根据项目需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周边实地调查、协调配合、人工工资、管理、培训、安全、保险、利润、所有税金、财务成本、各阶段评审、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3、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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