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溧水区清溪圩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23)13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溧水区清溪圩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溧水区
2.2项目概况
新建清溪圩闸站,进退水闸设计流量350立方米每秒,净宽18米,泵站设计流量3.65立方米每秒;新建清溪河闸站,节制闸设计流量77.48立方米每秒,闸净宽12米,泵站设计流量30立方米每秒;新建清溪圩-清溪河连通涵闸1座,净尺寸2.5×2.5米。
圩内河道整治共3870米,戴家岗段出行道路整治共917米,机耕路2200米,新建涵桥6座,电塔防护3座等。
总投资额:约2.77亿元。
2.3招标范围
2.4勘察设计周期
(2)初步设计报告通过技术审查后15天内提供满足招标进度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含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4)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勘察设计服务期:约3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产生。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6)技术负责人要求(注: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8)勘察负责人要求: /
(9)勘察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
①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②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
7.技术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
8.主要专业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
9.勘察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
10.勘察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
12.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的勘测设计费(不含可行性研究阶段)、各专项报告编制费的100%。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A 资信业绩:20.5分;
B勘察设计方案:52.5分;
C投标报价:10分;
D其他评分因素:17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 20.5 | ||
1 | 投标人业绩 | 6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及以来承担过总投资13000万元(含)以上水利工程或设计流量15立方米/秒(含)以上泵站或设计流量250立方米/秒(含)以上水闸勘察设计项目,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批复文件。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或批复文件未体现工程总投资或相应规模,需提供业主证明) |
2 | 项目负责人资质与业绩 | 5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得2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 日及以来担任过总投资13000万元(含)以上水利工程或设计流量15立方米/秒(含)以上泵站或设计流量250立方米/秒(含)以上水闸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批复文件。未能明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需提供业主证明。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3 | 设计负责人资质与业绩 | 4 | 1、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得1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2019年1月1日及以来担任过总投资13000万元(含)以上水利工程或设计流量15立方米/秒(含)以上泵站或设计流量250立方米/秒(含)以上水闸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批复文件。未能明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的需提交业主证明。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设计负责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4 | 勘察负责人资质 | 2 | 1、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1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勘察负责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5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3.5 |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及以来承担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设计类奖项的(含相关协会),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为准,同一工程以最高奖项计取一次分数)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每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二 | 勘察设计方案 | 52.5 | 暗标,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1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18 | 投标人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具体情况了解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透彻;对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赋分标准:优14-18分,良8-14分,一般4-8分,差0-4分。 |
2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14.5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四新技术(含BIM及数字孪生);提出对设计普遍性问题进行排查与治理的措施;提出工程创优工程方案;赋分标准:优10-14.5分,良8-10分,一般6-8分,差0-6分。 |
3 |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 10 | |
3.1 | 组织机构 | 2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酌情赋分,满分2分。 |
3.2 |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 4 |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4分;较合理的得0-2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
3.3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4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4分;较合理的得0-2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
4 | 方案优化建议 | 5 | 针对工程具体情况有合理、可行的方案及施工优化措施建议,得3-5分;较合理的得0-3分;无优化措施或优化措施不合理的,不得分。 |
5 | 后续服务 | 5 |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的,得3-5分;较合理的得0-3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
三 | 投标报价 | 10 | |
1 | 报价分 | 10 |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0分;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值每低1个百分点加2分(即投标报价费率为99%的,加2分,以此类推),最多得10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
四 | 其他因素 | 17 | |
1 |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 17 | 1、水利规划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水利水电工程规划专业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2、水工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水工结构专业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3、环境专业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 4、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工程)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6、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7、金属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8、岩土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专业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9、测量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 提供项目组成员近一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备注:1、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不含项目负责人答辩)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300页(含3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作为投标人业绩。
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等人员均不得兼任。
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人业绩均不可兼得,以分值高的优先赋分。
5、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原件的复印件中相应评分点的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其他内容
无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龚赐缘
电话:025-57222748
邮编: 210019
联系人:刘伟、朱蒙、潘泽源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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