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厦门汽车城招商信息公示(4.15)
一、招租项目
1、项目名称:厦门汽车城二期、公服中心5#楼、6#楼三层、公服中心101、201单元
2、项目工程手续文件:集发展备案【2023】03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200202300197号
3、项目地址:厦门市集美区11-07北站片区岩兴路与珩丰路交叉口东南侧,两地块北、南、西、东分别临岩兴路、岩隆路、珩丰路、圣果路,两地块之间为窗内路。(意向承租人需提前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4、招租标的:厦门汽车城二期12号、13号地块在建房屋
5、物业基本情况:12号地块用地面积14876.130㎡,建筑面积约:22000㎡;13号地块用地面积10383.391㎡,建筑面积约:15160㎡;每个地块上建筑物共三层,一层层高约6m,二、三层层高约5.4m。
公服中心5#楼、6#楼三层,建筑面积约1569.32㎡,其中5#楼三层面积796.84㎡;6#楼三层面积772.48㎡;
6、租赁用途:二期:仅限于经营品牌汽车4S店,包括汽车展示、汽车交付、汽车售后等业务。公服中心:办公、展览、摄影、培训、汽车展厅;
7、招租标的合同包明细表:
合同包 | 编号 | 一层(㎡) | 二层(㎡) | 三层(㎡) | 合计(㎡) |
标的1 | 12-101 | 1105.19 | 1235.07 | 1262.63 | 3602.90 |
标的2 | 12-102 | 1273.35 | 1153.00 | 1153.00 | 3579.36 |
标的3 | 12-103 | 1263.17 | 1277.25 | 1277.25 | 3817.68 |
标的4 | 12-104 | 1263.17 | 1277.25 | 1277.25 | 3817.68 |
标的5 | 12-105 | 1273.35 | 1153.00 | 1153.00 | 3579.36 |
标的6 | 12-106 | 1105.19 | 1235.07 | 1262.63 | 3602.90 |
标的7 | 13-101 | 2350.61 | 2629.38 | 2602.39 | 7582.38 |
标的8 | 13-102 | 2350.08 | 2629.45 | 2597.99 | 7577.52 |
说明:1、汽车城二期项目正在建设中,表中面积数据为图测预估面积,最终计费租赁面积以项目建成后房屋实测报告为准。2、本项目招租有多个合同包,表中每个合同包的标的范围不得打散拆零,意向承租人可以选择租赁表中一个合同包标的物业,也可选择租赁多个合同包标的物业(选择多个标的物业的必须是相邻标的物业,可合并签订一份租赁合同)。
8、招租标的交付:待汽车城二期项目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后,按毛坯状态交付。
二、基本商务条件
1、租赁期限:汽车城二期最高9年。
2、租金:招租人结合行业市场情况与意向承租人进行磋商谈判。
3、租金单价递增方式:前三年不递增,后续租金单价递增方式招租人结合行业市场情况与意向承租人进行磋商谈判。
4、经营培育期(含装修期):招租人结合行业市场情况与意向承租人进行磋商谈判。(说明:经营培育期的执行方式为优惠后的金额在合同租赁期前N年相应分摊。)
5、租赁保证金:相当于三个月成交基准月租金的金额。
6、租金支付方式:每三个月为一个交租期。
7、综合管理费:4.5元/月/平方米(基准综合管理费)。
三、承租人资格要求
1、承租人应满足:
(1)须为中国企业法人(包括港澳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从事汽车销售、售后等相关经营业态的企业;如港澳台企业为承租人的,必须提供招租人认可的由境内大陆企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招租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担保(在正式租赁合同签约前必须落实)。
(2)承租人需承诺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六个月内在厦门汽车城范围内的重新注册新公司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承租人主体变更协议,写入租赁合同中。(a、如经招租人同意,用已在厦门汽车城范围内注册的公司作为承租人进行签约,则无需再注册新公司进行合同主体变更;b、新旧承租人之间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股权关联关系。)
(3)承租人需承诺在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在厦门汽车城经营过程中,所销售的商品及所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营收必须由在厦门汽车城范围内注册的公司开具相应发票,写入租赁合同中。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此次招商谈判:
(1)处于破产清算状态;
(2)公司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或存在其他信用不良情形;
(3)公司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存在拖欠招租人租金、物业费、公维金或其他应付费用未支付的,或者公司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已被列入厦门翔业集团严重失信方名单的(以招商谈判日从翔业集团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
(4)公司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四、公示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五、确定承租人办法
1、招租人组成招商谈判小组开展本项目招商谈判活动,意向承租人资格符合要求的,招商谈判小组与意向承租人进行商务谈判。
2、本项目招商公示期结束(报名时间截止),如每个标的物业有多个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人的,招租人将分别与各报名人就对应标的物业的商务条件进行背靠背商务谈判,择优选择;如招商公示期结束,每个标的物业只有一个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人的,招租人将直接与报名人就对应标的物业进行商务谈判。
3、本项目属国有资产招租,受国资委相关监管,谈判完成后,商务谈判结果经招租人内部审议报批后,招租人将向最终承租人发出《签约通知书》,最终承租人应当在招租人指定的时间内,按照招租人设置的主要合同条款签订该项目租赁合同。
六、招租人联系信息
1、招商咨询联系电话:18030265588或0592-5700621
2、报名登记联系电话:0592-5700621
3、报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岩隆路33-4号3楼厦门汽车城项目展示营运中心
该项目为招租方自行发布信息,不属于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场公开招租的项目,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及一切法律责任由招租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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