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规定,现将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区公会镇粮所东面(A地块)S2-10号谢苏平、杨秀琴户房屋规划许可内容变更进行公示。
一、建房位置
位于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区公会镇粮所东面(A地块)S2-10号。
二、公示内容
谢苏平、杨秀琴户土地登记面积80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于2017年1月9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为280平方米,三层半框架结构,高度11.05米,底层占地面积80平方米。根据谢苏平、杨秀琴本人委托贺州广润土地测绘登记代理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0日出具的《谢苏平、杨秀琴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报告》,该户房屋竣工规模为四层,底层占地面积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2.6平方米。对该户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经平桂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完毕后,由我局办理规划核实和按现状办理不动产登记。我局拟按实际竣工情况对该房屋完善规划手续。
三、公示时间、地点
公示期7天,从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公示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区公会镇粮所东面(A地块)S2-10号谢苏平、杨秀琴户用地处,贺州市平桂区公会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户房屋规划许可变更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贸易大厦E座518室(电话:8835027,邮箱:kjghg2019@163.com),以便更好的维护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及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贺州市平桂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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