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牌楼花园项目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金湖县牌楼花园项目的通知(金发改投资核[20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荷之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牌楼花园外电接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湖县健康西路北侧,理士大道东侧;
2.2 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黎城变及新民变出线间隔至牌楼花园小区开闭所,牌楼花园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29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8277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4216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面积1008平方米,新建安置房918套,8幢27F住宅楼(建筑最高高度为79.7米),商务酒店面积17920平方米、办公楼面积约18000平方米、其他商业建筑面积17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984平方米(具体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现状需求为准);
(2)招标范围:黎城变及新民变出线间隔至牌楼花园小区开闭所,因为黎城变目前暂无10kV出线间隔,目前正在进行变电站内间隔改造,改造完成前计划从10kV顺河线接入。敷设10kV电缆、安装10KV环网柜及基础、电缆保护管MPP-200、环网柜基础、中Z电缆井、中J电缆井、中L电缆井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所有施工内容提供10年免费维修质保。
2.3 合同估算价:约1050万元;
2.4 工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必须经当地电力相关部门验收通过;
2.6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付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70%,经政府审计机关审计后付至审定总价的97%,审定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如审计后审定总价超过中标价,则按中标价进行结算,如审计后审定总价不超过中标价则按审定总价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同时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注: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4.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94570775;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 上午9时30分00秒。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5.3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 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同时执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符合要求的有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安全B证、身份证、与企业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2023年8月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②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注: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即可】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款 |
质量标准 |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条款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 | 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 2.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纸质文件不作为审查对象。如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查阅上述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评委将以未提供证明材料做为评审依据。 3.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在一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1.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全部入围;□方法二,低价排序法;□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具体评标入围方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A)。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平均值以上 家、平均值以下 家;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3.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2分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业绩:2分 | ||
3.3.2 | 投标报价 (82分) | 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1)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则: 评标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95%、96%、97%、98%; (2)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扣0.9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二:(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70%,75%,80%,85%;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97%。 Q1 、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电子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扣0.9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注: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上述系数的抽取均由招标人抽取确定,各投标单位不得有异议。 | ||
3.3.3
|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 2-5 页),满分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 页),满分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页),满分2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3-6页),满分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满分3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 页),满分3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页),满分2分。 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每个评分点篇幅超过建议页数的,按每1页扣0.2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点采用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审点分别编辑。暗标要编制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不能有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作废标处理。 (2)文字要求宋体四号字、黑色。文字部分不得有加粗、斜体、下划线,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否则作废标处理。 (3)图表文字字体为宋体,字号、加粗、斜体、颜色、下划线不限制。 | ||
3.3.4 | 企业业绩 (2分) | 投标人企业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个金额在 7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区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的有一个得0.5分,满分2分。 【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可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须三方公章(红章)齐全,三方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量化指标的不予认可】 | ||
3.3.5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业绩 ?经济标:投标报价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3.评审顺序: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 | ||
3.3.6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比例 %;?优选数量 7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 %;□淘汰数量 名 | ||
3.3.7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即定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经招标人同意后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即定标候选人)。 竞争性判断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业绩等综合情况作为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的依据。 | ||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即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3.3.5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提出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二、定标
1.定标时间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证书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2.定标方案
1)本工程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进行一次性记名票决(定标委员会成员各推荐一名最优的投标人,并写明推荐理由,被推荐的投标人记1票),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
2)定标委员会成员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价格不作为定标的决定性依据),依照招标文件公布的票决规则,独立行使票决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推荐理由。
3)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水平、考察情况(招标人根据需要)等作为定标因素,以下①和②定标因素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
①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行业排名(如有)、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三年营业额、近三年利税额、近三年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
②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③项目负责人答辩:答辩采用书面形式,答辩的内容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题目数量为2题。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数量为答辩题目数量的3倍及以上,并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线下抽取。答辩采用统一的A4纸,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统一发放,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具体答辩开始时间现场另行确定。请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于答辩开始时间之前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开标室门口进行集合并签到(具体答辩时间和开标室编号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定标候选人授权委托人手机),若因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或未递交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答辩现场各项目负责人须将手机保持关机状态,一旦发现违规作弊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
注:上述3)中①、②要求的证明材料需单独编制成定标文件,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定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定标文件上传至定标文件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定标会开始时,招标人将证明材料移交定标委员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荷之都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人民路268号;
联系人:闵先生;
联系电话:18915190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城南新都22-2-304室;
联系人:陈青;
电话:18015180518;
十.监督电话:0517-8685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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