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滨河大道西延(漕城路-通甫路段)工程施工(景观绿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四行系统提升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淮安段)(项目名称) 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四行系统提升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淮安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1]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大运河文化带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河大道西延(漕城路-通甫路段)工程施工(景观绿化)(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滨河大道西延(漕城路-通甫路段)。
2.1.2 建设规模:滨河大道西延(漕城路-通甫路段)路线起点位于现状已建的滨河大道与漕城路交叉处,向西沿清安河北岸,经二污厂、公交场站、新奥燃气加气站后再折向南,跨越清安河后接入现状运北路,止于运北路与通甫路辅道交叉处,路线全长约1km,红线宽度为 13 米与 18 米混合型,实施绿化和景观小品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约510万元
2.1.4 工期要求:7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5月 1日,竣工日期:2024 年7月9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
2.2 招标范围:景观工程施工,包括 :绿化种植及养护、铺装、小品、景观给排水、城市家具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调整工程建设的范围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园林类专业技术职称(注:①园林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等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②职称证书专业与上述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认可;)(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 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03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400 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
√ 自 2022-03-01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3-03-01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4-01-01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及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8 投 标 人 未 被 人 民 法 院 在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信 用 江 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3日 至 2024年4月16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合计 105 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 14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淮安市大运河文化带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淮安市生态文旅区篆香楼路6号(新广电大楼) | 地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武夷大厦16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人: | 韩工 |
电话: | 15851738596 | 电话: | 1585173098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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