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东河区块详细规划》已委托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的要求,现将《龙港市东河区块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利于规划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和该规划区内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25日(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2024年3月15日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04);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2、技术规范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试行)》;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
(3)《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 (修订试行)》;
(4)《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0.10);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
(6)《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 (GB /T513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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