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中心嘉园项目
分期规划核实的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宁明县城中镇江滨南路15号
二、建设单位:宁明县凯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规划许可情况:2019年10月办理了项目所有工程(1#、2#、3#、5#、6#、7#、8#及地下室,共计7栋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本次核实内容:中心嘉园1#、2#、3#、5#、6#楼
五、现场核实情况:项目1#、2#、3#、5#、6#楼存在违建行为,我局已对违建行为进行查处,开发商已缴纳罚款。
六、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七、公示方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八、公示期限: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3日
涉及到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公众意见将作为本项目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公示无异议后,拟为项目1#、2#、3#、5#、6#楼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联系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868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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