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苑妇幼医院建设项目位于珠江源大道与纬六路交叉口,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新建南苑妇幼医院建设项目规划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核实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建设项目基本符合《新建南苑妇幼医院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曲规审字[2018]01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30300201700006号、建字第530300201700007号)。实核项目存在问题:
1、审批规划方案中有3栋房屋未建设(高等医学临床教学中心15F/1D、曲靖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13F/1D、办公楼食堂8F/1D);停车位配置比审批指标减少721个。建设方已承诺在下期建设中补齐车位。
2、住院楼审批为地上17层,实建18层,在5层与6层之间增加设备层,面积5767.6㎡。该问题不影响规划,已移交城市综合管理局处置完毕。
3、实测地下室1建筑外轮廓与原审批总平面规划图中局部不一致;住院楼(一期和二期)正立面窗户与原审批效果图不一致;7单元南侧内缩约1.08m;中水处理站、公厕、垃圾站沿东西向扩建;氧气站向东移动至原审批总平面规划图中垃圾站及公厕处;另有部分房屋建筑平面位置偏移。上述问题不影响规划,已移交城市综合管理局处置完毕。
4、住院楼(一期和二期)屋顶新增广告牌,门诊楼各单元墙面和屋顶新增字体标识。建设方已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结构安全加固检测验算合格,同时每年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加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到位,已移交城市综合管理局处置完毕。
项目符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要求。通过7个工作日现场公示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网(www.ql.gov.cn)公示征询意见。
公示地点:新建南苑妇幼医院建设项目项目现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网(www.ql.gov.cn)。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3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请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逾期或无异议的,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联系方式: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
电话:0874-3187818。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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