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华家苑(东区) 已由 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东海政务备〔2024〕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华家苑(东区)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东海县中华路东侧、利民路南侧。
2、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225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734.48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52287.2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503.8平方米,配套用房2701平方米。
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土建、人防、电梯、水电安装、幕墙、消防、市政附属、智能化、三网通信、公共区域装修等(居配供电土建及安装工程除外)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4、监理服务期:总工期6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同时负责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并配合审计结束。
5、最高限价:145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 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原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同意书彩色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10、其他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4年5月-2024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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