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东涌镇大棚涌等71条河涌(道)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预算、结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和合同约定为准)。规模:本工程的建设任务为水环境生态改善和提升,通过河涌清淤疏浚、新建砼路面、河道岸线绿化提升、新建嵌草砖铺装、新建护岸挡墙及新建防护栏杆等措施,保障水系畅通,改善河道水生态水环境,提升滨水品质。本工程整治东涌镇范围内河涌64条,总长68.45公里。 | ||
招标内容 |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相关报建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需满足水利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它相关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报业主单位审核。(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临时设施、包工期、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总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3)其他:①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②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设计任务书、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工期(交货期) | 42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188.40624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3.3.1 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3.3.2 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3.5.1 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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