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变更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5时00分00秒 变更为 | ||
其他补充说明 |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人按照《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3、不允许联合承租; 4、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5、权属属于深圳市华特实业有限公司、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无变压器、无电梯、物业非空置、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6、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阶梯价为:500元/月),延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 7、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15816851990。 8、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9、澄清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请将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0、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1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与招租人采取协议租赁,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若意向承租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协议租赁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变更为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人按照《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3、不允许联合承租; 4、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5、权属属于深圳市华特实业有限公司、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无变压器、无电梯、物业空置、原租赁合同已到期; 6、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阶梯价为:500元/月),延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 7、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15816851990。 8、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9、澄清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请将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0、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1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与招租人采取协议租赁,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若意向承租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协议租赁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522402579 | 项目名称 | 龙岗区龙岗街道华特工业区105栋和106栋二至三层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0月1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华特工业区105栋和106栋二至三层 |
面积/数量 | 1730.79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3+2年(固定租期为3年,如承租方资产投入超过一年租金总额,可延续2年)) | 免租期 | 2个月(含租赁期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43,323元/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三年、第五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按招租公告要求(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交易保证金50万元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保证金账户,双方签订合同后,由承租方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该笔保证金转交深圳市华特实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后,深圳市华特实业有限公司将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扣除租赁保证金及水电保证金之外的余额; 2、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维护保养承租物业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承租方不得擅自分租或转租,承租方征得出租方原决策机构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 8、水电费、燃气费等费用,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缴纳; 9、租赁保证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的最后一年月租金数额计算); 10、水电费保证金:1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的最后一年月租金数额计算); 1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完全接受出租方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所有条款; 12、租赁物业应用于合法经营的商业用途。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不得用于安全生产高风险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材料的存储、销售经营等行业;不得用于开办研发、打版等工作室或可能出现较大噪音影响相邻方的演艺行业及影响大楼整体使用功能的附属仓储;也不得用于违反相关环保法规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会产生噪音污染、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及液体污染的行业; 13、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 ||
其他补充说明 |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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