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批准,苏尼特右旗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一:宗地编号:GP2024-010,宗地坐落赛汉塔拉镇赛汉大街杭盖路,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拟建苏尼特右旗宸和佳苑2号商业楼建设项目,土地面积为1330.76㎡,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控制指标为≤2.0;总建筑面积为≤2661.52平方米;建筑密度为≤55%;绿地率为≥20%。挂牌出让底价(起始价)参考内蒙古国垚不动产评估服务有限公司评估结果,拟定土地出让价款为103.5万元,竞买保证金103.5万元,加价幅度4.9万元(挂牌出让底价(起始价)的5%)。
宗地二:宗地编号:GP2024-011,宗地坐落赛汉塔拉镇赛汉大街杭盖路,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拟建苏尼特右旗宸和佳苑2号商业楼建设项目,土地面积为100.81㎡,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控制指标为≤2.0;总建筑面积为≤201.62平方米;建筑密度为≤55%;绿地率为≥20%。挂牌出让底价(起始价)参考内蒙古国垚不动产评估服务有限公司评估结果,拟定土地出让价款为7.84万元,竞买保证金7.84万元,加价幅度0.37万元(挂牌出让底价(起始价)的5%)。
宗地三:宗地编号:GP2024-012,宗地坐落朱日和镇G208与朱日和南街交汇处,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拟建蓝天商务酒店建设项目,土地面积为1501㎡,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控制指标为≤2.0;总建筑面积为≤3002平方米;建筑密度为≤55%;绿地率为≥20%。挂牌出让底价(起始价)参考内蒙古国垚不动产评估服务有限公司评估结果,拟定土地出让价款为26.8万元,竞买保证金26.8万元,加价幅度1.28万元(挂牌出让底价(起始价)的5%)。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地块所有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土地规划条件规定执行。
(三)竞得人须按约定时间开工,开工建设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入打基础桩、深挖基坑等实质性施工;竣工是指本项目已全部完成所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并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四)在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苏尼特右旗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成交确认书》失效,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重新挂牌出让。
(六)凡在苏尼特右旗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七)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和参与竞买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所列公开出让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买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4.竞买人采取行贿、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成交原则
本次出让按出价最高且符合竞买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为无底价方式出让,由苏尼特右旗自然资源局委托苏尼特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出让。
四、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安排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