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104-04-01-630236 | ||
投资项目名称 | 越秀区体育场馆周边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越秀区体育场馆周边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二沙岛及周边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二沙岛环岛碧道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越秀区体育场馆周边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二沙岛及周边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二沙岛环岛碧道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砥柱街、晴澜路、潭月街、晴波路等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砥柱街、晴澜路、潭月街、晴波路等碧道总长度约5.5km,上述道路均为城市支路。本工程修复人行慢行系统14500平方米,新增人行慢行系统19550平方米,提升无障碍环境,完善盲道、缘石坡道和无障碍标识设施,增设符合标准的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改造沿线雨水口30套。美化、亮化碧道沿线空间,打造休闲、运动节点,改造广州大桥桥下空间。建设交通设施、碧道标识系统、城市家具等配套设施。工程内容包含:修复缓跑径、新增缓跑径、缓跑径内雨水口改造、人车分流入口改造、碧道节点改造、增加碧道标识等。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部分:工程测量(10km²内地形图地形测量)、景观构筑物岩土勘察等工作。(2)设计部分:1)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方案修改、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概算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如有)等;2)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3)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4)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及移交档案、包保修、包保险等;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工作;相关文件送审、配合审核、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检测以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55.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3.1.2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3.1.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2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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