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滕州市平行路提升工程(红荷大道-解放路)工程总承包(EPC)已经由枣庄市·滕州市备案,招标人为山东兴滕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滕州市平行路提升工程(红荷大道-解放路)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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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下称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设计资质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8)允许参加二个标段,有二次中标机会,但项目经理必须按标段配备,不得兼任。 | ||||||||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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