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13〕9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住建发〔2017〕172号)精神,我局于2024年3月21日邀请相关部门(名单附后)在新田园五组团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对温州市鹿城区上陡门9组团20幢加装电梯方案项目进行专项设计联合审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与会部门代表就该方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基本一致即原则同意该方案,详见总平面图(附图二),并按一下要求深化:
一、需进一步对接电力管线、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管线部门。1、在施工的时候注意电力管线,与电力管线需保持0.5米净距;有电力线请拨打51101010。2、按燃气施工图施工,如果与现场发生问题,要及时提供变更联系单。小区开挖审批,要求业主方协助办理。3、电梯井基坑位置有DN100供水管道,施工井挖必须前期办理迁改手续,不得擅自改装。电梯井基坑基础位置边要与市政供水管网保持足够的安全维护距离(≥0.5米),以便于供水管网的日后维护与电梯安全运行,避免产生安全问题。加装电梯须做好地下管线的保护,若涉及管线迁改等问题须与管线主管部门做好对接。
二、电梯产权共有人应落实主体责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筹集电梯维修资金,落实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井道底坑及应急通话、应急救援通道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梯安装前须经告知,安装监检合格,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梯井道底坑所在位置下方的电力电缆、燃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等各类管线反馈必须迁移,涉及地下停车库的,电梯底坑必须加固,确保安全。意见根据《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配备智能化监测装置。
三、按图纸进行施工。若施工阶段出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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