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陵公园等六处地铁口周边道路整治工程规划方案编制与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陵公园等六处地铁口周边道路整治工程规划方案编制与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2-00118
项目名称:东陵公园等六处地铁口周边道路整治工程规划方案编制与设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78,000.00
最高限价(%):1.63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东陵公园等六处地铁口周边道路整治工程规划方案编制与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服务需求:包含但不限于规划控制线选线纸质、电子图及核线;道路断面、管线断面;道路规划条件、选线规划、道路规划方案;市政工程选线规划;道路管线综合规划;市政管线规划条件;竖向设计条件;地块规划条件;选址规划;交叉口渠化规划;天桥、地道立体过街设施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竖向规划;交通组织设计;施工期间交通调流设计;交通影响评价分析;项目出入口规划;区域交通详细设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综合规划;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其他城市专项规划;城市防灾系统专项规划等;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管线综合规划;土石方平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镇(街道)规划;城市设计;村庄规划;地块控规条件图;城市更新;土地复垦规划;水土保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节地评价;其他规划项目:闭合曲线图、效果图、展板、项目附图、上会材料制作、联评联审材料及文字答复、测量等。
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周边的配合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具体开标室在2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U盘储存电子文件并包封)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开、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等环节,需供应商自备电子设备确保及时操作完成。
4、请投标人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需要确保文件的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如因上传到网络的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不清晰导致文件废标或评分项不得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该后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024-2421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24667、22503977
邮箱地址:syzbzx4@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阿隆、杨 帅
电 话:024-22524667、2250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