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恩施欢乐栖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ZZ-202403FJ-009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ZZ-202403FJ-009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欢乐栖谷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22801-90-03-0660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鄂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交投·恩施欢乐栖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恩施市城区西北部,规划占地15.91万平方米,依托项目地优良的山水风光及富硒资源,建设涵盖主题乐园、水公园、亲子酒店、特色主题商业四大功能分区的鄂西首席城市家庭度假目的地,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主要包括项目工程规划园区范围内工程设计、工程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专项工程施工及为配合项目达到运营条件的其他配套工程实施(以招标人要求为准)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1)设计: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相关图纸、批文、前期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规划园区内满足本项目运营功能需要的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指导及施工协调、山体和水体的开发、保护、修复治理方案等,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2)采购: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需要,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图纸、清单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本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含游乐设备或其他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设备采购。(3)施工: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相关图纸,负责完成规划园区内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人另行发包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包含所有建筑工程、设备基础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不含游乐设备)、园区配套工程(园区内主要道路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园区内电力配电工程等)、精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其他专项工程施工等;所有工程达到验收质量标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总承包。(4)施工总承包管理:负责规划园区内所有工程的总体管理、协调及资源调配;负责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合同、信息的管理以及与施工相关的组织与协调等,完成园区内所有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园区内所有临时道路工程。(5)其他招标人委托的为本项目运营实施的配套项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05 合同估算价:1000000000.00元 | ||||||||||||||||||||||
2.3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能会采取分期(或分标段)施工,具体施工标段及日期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用分期(或分标段)施工时,每期(或每标段)达到施工条件后按招标人明确的具体工期要求完成当期(或当标段)图纸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因交叉作业导致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不予批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3)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1.1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①或②或③:①一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②一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③一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或以联合体身份承接的业绩均可)。3.1.3 (1)项目经理要求:应当取得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承担过一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4)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技术管理工作 8 年及以上(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土建施工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员1人,具有土建施工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的安全员3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各1人。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亏损,应出具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5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省内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3.6.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30日至2024年04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1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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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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