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1-440115-04-01-571732 | ||
投资项目名称 |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共有4条市政道路,道路全长约2.53km。其中滨江北路路线长约1.92km,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40km/h,标准红线宽30m;规划一路路线长约0.2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4m;规划二路路线长约0.25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红线宽20m;规划六路路线长约0.13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标准红线宽2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交通、桥梁及隧道、给排水、电气照明、景观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等。(具体项目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根据明珠湾区工程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中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 ||
招标内容 | (1)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明珠湾亭角地区配套道路工程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含水利堤防等)、临时工程等(具体以区域内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为准)以及服务类项目的监理服务(含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检测、监测、BIM、水保等)。(2)服务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工程的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保管理、组织协调及服务类项目计量、变更、结算审核等监理工作。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以及服务类项目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检测、监测、BIM等服务监理以及水保等专业工程的监理)和相关审核工作。工程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① 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报建手续。②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③ 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④ 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为止。⑤ 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3)招标人保留根据相关依据调整监理范围的权利,监理人应无条件接受。 |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00.09481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