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20 24 ) 琼01拍1 号
本院委托海南元宏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涉案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位于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旅游度假城兴梅大道东侧97.8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万宁县国用(1993)字第000818号】 , 整体 参考价: 18623.3946 万元,竞买保证金 : 3000 万元 。
现将第一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 拍卖时间: 20 24 年 4 月 10 日1 5 : 0 0 。
2 . 拍卖地点: 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
3 . 标的展示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时间: 见报之日起至20 24 年 4 月 8 日17:00止,逾期将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
4 . 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 以20 24 年 4 月 8 日17:00前到 账 为准 。
5 . 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 海南省海口 市 中级 人民法院; 开户 银 行: 海口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 账号: 10 09454890021887。
6 . 缴款用途须填明: (20 24 ) 琼01拍1 号 、( 2023 ) 琼01执59号 竞买保证金 (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 。
7 .瑕疵情况: 本次拍卖的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旅游度假城兴梅大道东侧
97.8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按照万住建字第(2017)12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的用途进行后续开发建设尚不确定,本次评估依据现有资料设定的土地用途为产权式酒店用地,因非产权式酒店用地的旅馆用地和产权式酒店用地的地价差异较大,能否按照产权式酒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需买受人自行向当地资规局了解。
8. 特别说明: ( 1)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了解所竞买标的物的规划等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2)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3)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万宁市限购政策,若因违法限购政策导致拍卖无法成交的,视为扰乱司法拍卖秩序,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标的按现状 进行 拍卖, 过户手续由 买受人 自行办理。(5)过户税费:拍卖标的交易环节税费根据税务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将从拍卖款中扣缴,未明确规定缴纳主体的税费由买受人 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 0898-66503148 、 0898-665 12838
法院监督电话: 0898- 6651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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