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苏州市嘉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吴中区光福片区污水专项规划设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JDX2019-WZ-C-012号
二、采购内容:吴中区光福片区污水专项规划设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柒仟元整(小写717000.00元)
五、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方案设计10日历天,方案设计通过后2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
六、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城乡(市)规划编制乙级资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
2、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4)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CA证书相关办理事项请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专区-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图标―供应商图标报名,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QQ:805640413(软件客服)。0512-69820846(业务咨询)。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及项目相关信息获取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成交公告,未及时关注或获取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6、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磋商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
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八、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00- 09:30整(北京时间)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30整(北京时间)
3、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30整(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单位: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嘉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 邮政编码:215168
联系人:顾王旭
联系电话:0512-67216121,传真:0512-67210253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光福路1号
联系人:朱火生
联系电话:0512-66958126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231354
十、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城市发展定位,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引导城乡科学发展,配合苏州城市新一轮总规编制,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也需要相应编制。为此,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苏州市吴中区光福片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7-2035)》以科学指导片区污水工程的建设。
规划范围为吴中区光福镇,总面积62.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9年至2035年。近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5年。
(二)编制依据
1、《江苏省城市排水规划编制纲要》(苏建城[2007]26号);
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5、《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暂行)》(苏海绵城市发[2017]1号);
6、苏州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
7、吴中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
8、其他相关规定。
(三)规划原则和目标
1、规划原则
(1)遵照国家环境保护、城市污水治理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2)执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体设计、分期实施的建设原则,充分利用原有排水设施功能。
(3)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4)根据区域的现状用水量情况,并结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供水规划指标,同时参照苏州市其它各区的污水规划资料,对污水量标准合理取值,对新建区域进行合理规划。
(5)污水系统兼顾远景规划的可持续发展,按远期规划布置,管网按远期实施,污水处理厂分期实施。根据光福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及城市建设情况,合理划分污水系统服务范围,合理确定污水的排水分片,优化污水干管系统,使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布局合理、便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投资效益。
(6)污水厂处理尾水满足国家、省、市排放标准。
(7)污泥执行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原则,鼓励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泥综合利用。所有污泥实现规范化处置,尽可能提高资源化率。
2、规划目标
(1)利用和保护好当地水资源,进一步减少区域水污染物的排放,为苏州市区发展提供可利用的水环境容量。
(2)对规划范围内污水统一收集进行集中处理,持续改善周边水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3)满足苏州市水务系统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
(四)主要任务与要求
(1)规划范围内现状供排水概况;
(2)规划范围内排水现状及分析;
(3)相关上位规划的解读;
(4)规划范围内污水量的预测、污水收集系统的梳理及规划、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
(5)再生水的利用;
(6)工程建设计划、投资估算;
(7)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8)必要的附图。
(五)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设计成果内容须符合采购需求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规划深度:规划深度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江苏省城市排水规划编制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规划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纸质文件包括文本、说明书、设计图纸。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设计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设计图纸内容必须全面。设计单位应提供规格为A3的设计说明书及附图6套。
主要规划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
(2)城市总体规划图
(3)区域水系图、城市水系图
(4)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图,污水处理设施近远期建设规划图(含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污泥处置场等)标明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位置,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面积、人口等。
(5)污水收集系统现状图,污水收集系统近远期建设规划图(含管道、泵站)图纸以系统为单位表述,要标明主次干管的管径、长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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