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公告 | |||||||||||||||||||||||||||||||||||||||||
---|---|---|---|---|---|---|---|---|---|---|---|---|---|---|---|---|---|---|---|---|---|---|---|---|---|---|---|---|---|---|---|---|---|---|---|---|---|---|---|---|---|
原公告内容: | |||||||||||||||||||||||||||||||||||||||||
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园区道路新建工程规划路线起自国道G107,路线向南经唐庄村、上跨沧榆高速、横穿魏村、下穿雄忻高铁,终止于规划省道S328流河至满城公路,开发区内路线长约2.569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9:00至2024-02-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01 13: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月 1 日13时 40 分(北 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线下开标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参加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到达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原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8日9:00至2024年2月20日17:00 现延期为:2024年2月8日9:00至2024年2月23日17:00 |
文章推荐:
槎龙增槎路1094号02单元(第4间)网上竞投公告[招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