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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 2024-02-18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中国华能集团发布内蒙古能源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如下:

内蒙古能源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2-3-0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蒙能汇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位于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场区属于低山-中山地貌,海拔高程约在1000m~1500m,地形起伏较大。地表植被稀疏,植被类型主要为杂草、灌木。光伏厂址西侧有X640南北贯通,场址范围南侧有Y233马呼线东西贯通,场区内主、次干道四通八达,交通便利。

本项目资源丰富,对外交通便利,并网条件好,是建设光伏电站的理想场址。开发建设本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国家的能源政策,可显著地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减少因燃煤发电等排放的有害气体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新建2座220千伏升压站。 升压Ⅰ站汇集330MW光伏,升压Ⅱ站汇集670MW光伏;升压Ⅰ站通过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升压Ⅱ站, 线路长度约9千米;2#升压站通过1回220千伏线路接入耳字壕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侧,线路长度约31千米。光伏北部场区220kV升压Ⅰ站安装2台容量为340MVA,电压为220kV/35kV的双分裂带平衡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光伏南部场区220kV升压Ⅱ站安装1台容量为340MVA,电压为220kV/35kV的双分裂带平衡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

(组件选型及直流侧容量以最终批复意见为准;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2 项目规模:1200.4103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约为999.9MW,本次可研暂选取 N 型 690Wp 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本工程暂时选用的 690Wp(组件容量按最终组件招标结果为准)光伏组件数量为 1739725 块。项目场址周边交通便利、电网覆盖条件较好,适宜建设光伏电站。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场区属于低山-中山地貌,海拔高程约在1000m~1500m,地形起伏较大。

2.4 工期要求:2024年4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16日完成全容量并网。

2.5 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光伏厂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有人值守220kV升压站一座、无人值守220kV升压站一座、及进站道路、施工道路,及光伏区及升压站、集电线路所有设计工作。含勘察测绘(光伏区及升压站区的岩土工程勘察及预制试桩工作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微观选址复核、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设计需得到发包人书面批准实施。承包人需完成技术交底、设计工代,派出设计代表驻现场解决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以及根据现场地形及征地调整所进行的动态设计工作,与本工程全容量并网及竣工相关的所有工作。承包人不能私自更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方案,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2)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支架基础、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及与本项目投产所需的设备材料等)、光储信息系统远动机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的采购、运输,承包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含发包人提供的)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开通的专线、办公网络的费用及其当年的上网费)及升压站场平、协调解决升压站施工及厂区施工期间临时占地的一切事宜,负责10kV电源接入升压站用备用电源;负责配合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负责环保措施实施、水保措施实施、职评安评措施实施、环保环评、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设计、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详细划分界限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4)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下表所列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单体、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箱变、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设备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通信工程技术服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电力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5)光伏场站、35kV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

(6)负责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质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负责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含并网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网络安全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等工作。

(8)负责除升压站永久性征地、土地流转及报建组卷、光伏区征地、土地租赁以外全部土地相关手续,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建设期间临时用地(含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出入通道,以及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负责升压站不动产权办理。

(9)负责项目范围内大件运输道路的平整及处理。

(10)负责提供发包人及监理500平米以上的临时办公及住宿场所。

(11)为项目建设运输所需场内外的道路修复、维护及保养等工程。

(12)负责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13)负责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本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详见附件《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同时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负责完成智慧能源场站(含5G覆盖)建设。

(14)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注:本招标文件所附设备技术规范中,招标人/方是指本工程承包人/方,投标人/方是指分包人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100万千瓦工程光伏区、配套的两座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的勘测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不包括通水、通电、通路、通网、场地平整)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已投产100MW及以上的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需提供EPC总承包合同或企业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并提供竣工报告或并网发电证明)。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本单位连续9个月以上(2023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本单位连续9个月以上(2023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

3.2.3业绩要求:

3.2.3.1设计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体项目1000MW及以上光伏勘察设计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并提供至少一张有效发票。

3.2.3.2 EPC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体项目200MW及以上光伏总承包(EPC)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并提供至少一张有效发票。

3.2.4其他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人)。

3.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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