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嵊州市丽湖步行桥项目提升工程(设计)第二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嵊州市城区。
2.2 建设规模:在嵊州市丽湖步行桥项目的基础上,增设若干段步行桥体,并设置景观拱一个。新增步行桥应与现状桥体在形态上具有高度的协调性,增加步行桥的空间趣味性,提供舒适且富有趣味的行走体验。新增部分应有若干适宜逗留休憩的节点,供使用者休憩与欣赏三江口的景观。新增桥面总长应控制在350米以内,总面积控制在2700平方米以内,桥面最宽处不应超过16米。景观拱应考虑与三江口整体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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