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114-04-01-921727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汽车城三期园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汽车城三期园区,新建城市次干道,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长约515米,宽30米;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长约640米,宽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市政消防供水)排水、照明、电力管沟、通信管道、绿化和通信及给水等管线迁改等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5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133万元。 | ||
招标内容 | 三期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安华路(民湖路至启程路)建设工程、民湖路(安华路至沿江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4.2.1设计部分(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根据审定的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2)设计其他服务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③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2.4.2.2施工部分①内容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②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③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④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⑤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⑥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17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2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232.7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填写。②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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