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超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南山区南光城市花园1栋A-502进行违法建设一案,经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调查终结,并依法向该当事人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7日向我办申请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就举行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陈超峰
二、听证案由:不服[2023]深南南山综罚告字第01027号《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中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听证时间:2024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2时30分
四、听证地点: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湾一路9号南山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六、联系电话:36667714。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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