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ZCQ2024010400115 | |
招商方基本 情况 | 招商方名称 | 深圳市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园社区人民路173号龙鹏大厦607 | |
项目基本信息 | 资产概括 |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第五工业区龙华中学实训基地,项目按现状招商,意向合作方对本项目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计算招商面积 | 3362.57平方米 | |
招商用途 | 厂房及配套 | |
招商合作期限 | 70个月 | |
装修期 | 二个月(含维修加固期) | |
招商底价及 递增 | 人民币:76,404.52元/月(含税),合作费每两年递增一次,递增6%) | |
项目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报名 | 否 | |
交易方式 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最终合作方应 具备的资格 | 意向合作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合作方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意向合作方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工商信息查询单(http://amr.sz.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意向合作方最近三年正常经营(提供近三年主要业务说明)且企业近三年累计纳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4、意向合作方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 |
意向合作方需 提交材料 |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工商信息查询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 5.合作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4条要求材料;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合作金、项目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本项目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本项目使用前合作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最终合作方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龙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5、合作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招商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本项目不允许转租; 8、其他费用: 8.1.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9、项目保证金:合同期最后2个月合作金总额(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10、本项目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禁止用于经营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 11、合作方不得变更项目用途; 12、到期退租,合作方应按时缴清合作金及各项费用; 13、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4、本项目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 |
特别事项说明 及风险提示 | 1、本项目宿舍楼(1457.13㎡)经第三方检测鉴定为C1类物业既有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存在安全隐患,需由合作方自行出资维修加固物业(合作方负责加固期间的施工安全。合作方应在签署本项目合同之日起2个月(装修期)内完成维修加固工程及验收,并提供深圳市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既有房屋安全检测报告,且整体结构满足使用要求,方可使用)。如未能完成维修加固、未取得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前,合作方不得开始使用及经营。 2、装修期(即维修加固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装修期(即维修加固期)期满开始起算招商合作期限,装修期(即维修加固期)内合作方应完成本项目维修加固并取得既有房屋安全检测报告,且整体结构满足使用要求,装修期(即维修加固期)期满后无论是否完成维修加固物业并取得既有房屋安全检测报告,且整体结构满足使用要求,亦无论合作方是否使用及经营,自装修期(即维修加固期)期满次日起,合作方必须开始向招商方缴纳合作费。 3、本项目未办房屋产权证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作方需完成本项目消防手续,并由合作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合作方不得以本项目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商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项目保证金的要求。 4、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招商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合作方不得以此为由向招商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合作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合同版本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招商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6、合作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视为合作方违约,招商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招商本项目,且无需对合作方承担赔偿责任。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合作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商方提出赔偿(补偿)。 8、意向合作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项目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合作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每月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招商合作费。 | |
意向合作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招商保证金 (人民币) | 35万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 |
开户账号 | 6325 05928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杨小姐:0755-26409104 战小姐:0755-83690510 |
传 真 | 0755-26577562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
网 址 | www.sotcbb.com关注微信公众号sotc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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