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 | |||||
公示单位 | 宁夏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3-12-28 15:02 至 2024-01-12 15:02 | |||
行政区划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 | 地块面积(m2) | 50450.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2023年3月,中宁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出让宁地(G)〔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下发《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地(G)〔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中宁政土批字〔2023〕25号),地块用途为商住用地;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作为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该调查地块用地性质,对应《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要求进行。 | 地块详细地址 | 中宁县新堡镇规划区,东至宁夏红厂区,南至七星渠,西至迎宾大道,北至兴堡西路 | |||
经度 | 105.679927 | 纬度 | 37.473375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11-10 至 2023-12-24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宁夏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马静 | 单位联系电话 | 17795112005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马静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95112005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徐珊珊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739558621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中宁县恒辰世纪商业广场B-1号楼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为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位于中宁县新堡镇规划区,地块面积为50450m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宁夏红厂区,南至七星渠,西至迎宾大道,北至兴堡西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5.679927°,北纬37.473375°。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地块。 地块现状为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在建中。地块内2017年之前为建设用地,2017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新堡镇新堡村转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并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宁县2017年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17〕80号);此地块于2020年8月由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取得,计划用于建设1万吨枸杞发酵酒及枸杞资源高值化深加工项目及配套商服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由于各种原因此地块一直未开工建设,2022年8月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致函于中宁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退还土地的申请》(宁钢房产〔2022〕7号,宁江河报〔2022〕02号);2023年1月,中宁县人民政府同意收回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下发《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中宁政土批字〔2023〕10号);2023年3月,中宁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出让宁地(G)〔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下发《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地(G)〔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中宁政土批字〔2023〕25号),地块用途为商住用地;2023年5月,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将此地块使用权出让于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2023年8月15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3年9月2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3年8月23日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勘查,调查地块于2017年5月以前为住宅平房,属新堡镇新堡村集体所有;2017年7月开始拆除部分住宅平房,调查地块被转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2019年7月住宅平房已全部拆除;2020年8月该地块由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取得,计划用于建设1万吨枸杞发酵酒及枸杞资源高值化深加工项目及配套商服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由于各种原因此地块一直未开工建设,2022年8月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致函于中宁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退还土地的申请》;2023年1月,中宁县人民政府同意收回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3年3月,中宁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出让宁地(G)〔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用途为商住用地;2023年5月,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将此地块使用权出让于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无危险废物堆放、无化学品储存及泄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废物填埋或堆放,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污染事故,未从事工业生产等活动,调查地块内未出现过土壤异常情况,未发现填埋固体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未发现污染痕迹。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核实确认,调查地块内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基本不存在污染风险。 2003年,调查地块相邻地块东侧为宁夏红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和居民区,南侧为农用地及七星渠,西侧为居民区,北侧为农用地;2007年,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北侧部分地块由农用地变为宁夏杞乡生物食品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其余方位无变化;2009年,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北侧部分地块由农用地变为中宁中学教育用地,其余方位无变化;2015年~2018年,调查地块相邻地块西侧部分地块开始拆除部分住宅平房,南侧部分用地由农用地变为绿化用地,其余方位无变化;2019年~至今,调查地块相邻地块西侧住宅平房全部被拆除,变为空地,其余方位无变化。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上涉及的工业企业有宁夏红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杞乡生物食品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污染物的产生及治理情况分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对土壤有污染的石油烃、有机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且对厂区做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历史生产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宁夏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组成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调查地块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方式开发利用。 综上,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上涉及的工业企业有宁夏红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杞乡生物食品工程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对土壤有污染的石油烃、有机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且对厂区做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历史生产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基本不存在污染源,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不计,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建设用地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 |
公示单位 | 宁夏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3-12-28 15:02 至 2024-01-12 15:02 |
行政区划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 |
地块面积(m2) | 50450.00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2023年3月,中宁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出让宁地(G)〔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下发《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地(G)〔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中宁政土批字〔2023〕25号),地块用途为商住用地;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作为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该调查地块用地性质,对应《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要求进行。 |
经度 | 105.679927 |
纬度 | 37.473375 |
地块详细地址 | 中宁县新堡镇规划区,东至宁夏红厂区,南至七星渠,西至迎宾大道,北至兴堡西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11-10 至 2023-12-24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宁夏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马静 联系人电话:17795112005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马静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795112005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徐珊珊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739558621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中宁县恒辰世纪商业广场B-1号楼 |
公示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为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位于中宁县新堡镇规划区,地块面积为50450m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宁夏红厂区,南至七星渠,西至迎宾大道,北至兴堡西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5.679927°,北纬37.473375°。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地块。 地块现状为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在建中。地块内2017年之前为建设用地,2017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新堡镇新堡村转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并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宁县2017年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17〕80号);此地块于2020年8月由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取得,计划用于建设1万吨枸杞发酵酒及枸杞资源高值化深加工项目及配套商服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由于各种原因此地块一直未开工建设,2022年8月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致函于中宁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退还土地的申请》(宁钢房产〔2022〕7号,宁江河报〔2022〕02号);2023年1月,中宁县人民政府同意收回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下发《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中宁政土批字〔2023〕10号);2023年3月,中宁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出让宁地(G)〔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下发《中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地(G)〔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中宁政土批字〔2023〕25号),地块用途为商住用地;2023年5月,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将此地块使用权出让于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2023年8月15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3年9月2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3年8月23日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勘查,调查地块于2017年5月以前为住宅平房,属新堡镇新堡村集体所有;2017年7月开始拆除部分住宅平房,调查地块被转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2019年7月住宅平房已全部拆除;2020年8月该地块由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取得,计划用于建设1万吨枸杞发酵酒及枸杞资源高值化深加工项目及配套商服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由于各种原因此地块一直未开工建设,2022年8月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致函于中宁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关于退还土地的申请》;2023年1月,中宁县人民政府同意收回宁夏江河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宁夏宁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3年3月,中宁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出让宁地(G)〔202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用途为商住用地;2023年5月,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将此地块使用权出让于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无危险废物堆放、无化学品储存及泄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废物填埋或堆放,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污染事故,未从事工业生产等活动,调查地块内未出现过土壤异常情况,未发现填埋固体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未发现污染痕迹。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核实确认,调查地块内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基本不存在污染风险。 2003年,调查地块相邻地块东侧为宁夏红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和居民区,南侧为农用地及七星渠,西侧为居民区,北侧为农用地;2007年,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北侧部分地块由农用地变为宁夏杞乡生物食品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其余方位无变化;2009年,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北侧部分地块由农用地变为中宁中学教育用地,其余方位无变化;2015年~2018年,调查地块相邻地块西侧部分地块开始拆除部分住宅平房,南侧部分用地由农用地变为绿化用地,其余方位无变化;2019年~至今,调查地块相邻地块西侧住宅平房全部被拆除,变为空地,其余方位无变化。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上涉及的工业企业有宁夏红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杞乡生物食品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污染物的产生及治理情况分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对土壤有污染的石油烃、有机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且对厂区做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历史生产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宁夏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组成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调查地块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方式开发利用。 综上,宁夏恒辰世纪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云上七星商住小区建设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上涉及的工业企业有宁夏红枸杞产业有限公司及宁夏杞乡生物食品工程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对土壤有污染的石油烃、有机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且对厂区做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历史生产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基本不存在污染源,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不计,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建设用地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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